《愛無止境》第十一章 你的權利與自由 (1)

Love 

Without End

Jesus Speaks


愛無止境

穌說:就是愛

作者:葛蘭達 格林

Glenda Green

擴展世界版

Expanded World Edition  


影音來自 傾聽平靜 有聲




第十一章 的權利與自由(1)




一九九二年二月下旬的一個早晨,

 我心煩意亂、垂頭喪氣的進入畫室。

我為了母親生病的消息而憂心忡忡,

而且,看起來似乎我需要暫時離開這個計畫一段時間。


我的心記著母親,而實際上我急切的想

即使如此,我因為這莊嚴宏偉的經驗可能被迫中斷而不悅。

為了助我通過這進退兩難的情況,耶穌揭示了這一章的訊息。

他看見我扎於必須作的選擇,而且嘗試私自處理它,


“如果有其它的事情迫切需要去照料,有權利休息一下。”


他的話打破了我緊張不安的默。

感受到他主動的關懷,並且見證了他不需要言語的感知深度,令我感到安心。

即使如此,這句「有權利」使我最為驚訝,並且獲了我持續的注意力。


當然,這意謂著我有權利選擇我想去的地方。

即使畫他的畫像也不是一件必須做的事情


當他指出我有權利決定的那一刻,我進退兩難的情況似乎就消失了,

而且在一個小時,我接到一通阿姨打來的電話,我母親的病情已經改善。

結果,我可以留下來,並且繼續作畫。


在靜默中品了自己的感覺一會兒之後,

我們開始討論「人權」。他開始 : 


“當知道擁有權利,會明白可以改變的生命。

經過了世世代代,許多理想和言論都把重心放在「自由意志」的概念上。


然而現在,透過更偉大的意識和更寬廣的經驗,

我們可以更充分的看見,「自由意志」的存在,

僅僅是因為人類也擁有其它固有的權利。


離了背景,「自由意志」就毫無意義可言,

因為,它並不是一張許可證,容許不考慮後果的混亂和無理的行為。


「自由意志」代表擁有力量和特權,

根據所有其它的權利,來安排或修正的生活。

沒有自由,權利將毫無根據,而且,沒有權利,自由也就沒有意義。”


我了解到正是這個核心信念,使得美國在建國時與其它國家不同。

來到這裡的人們是為了明確的聲明並保護他們的權利,

他們完全確信經由這樣做,將會獲得自由。


這是第一次,我在這邏輯裡看見靈性的力量。

        當然,這個追求並不是一七七六年才開始的。(譯註:CH11-1)


貫穿史的洪流,

對人權的宣言和尊重在人類的意識持續進展。

隨著我們生活的方式進展為更容易變遷的背景, 

目前,政治、靈性、和個人權利的追尋與日增。

那個早晨,他澄明的眼神和關懷的聲音感動了我, 

使我為了更深的了解而發問。


這些權利是什麼? 

而且,我如何才能在我的生活中實現它們?”


那天,他施予許多的解答。然而,在討論我們的權利和自由之前,

他發表了一篇關於「自由意志」的序言,這個主題是非常重要和貼切的。


如果對於「自由意志」的本質有清晰的理解,

 那麼「個人權利」的含義幾乎就不言而了。


如果沒有「自由意志」,根本不會有基礎去考慮「權利」。

他也觸及那個主題的一個推論,就是「在上主的眼裡,人人平等」這個真理。

所有其它的自由似乎都以「自由意志」和「人人平等」兩個基本原理為中心。


譯註:CH11-1

美洲殖民地的代表們在 1776 7 4 日簽下了《美國獨立宣言》。

在獨立戰爭( 1775 年-1783 年 )中,喬治·華盛頓領導 13 個殖民地組成的大陸軍團對抗英軍。

殖民地在 1776 年的大會中創立了大陸軍團。

1777 年,獨立的殖民地正式採納邦聯條例,建立了一個聯邦的主權國家、以及行使管理權的聯邦政府,並批准了美國憲法。

艱苦的獨立戰爭後,大陸軍團終於敗英軍,英國於 1783 年簽下了《巴黎條約》,正式承認美國的獨立。


“「自由意志」是造物主賜給所有靈魂的基本權利。

這是成為真實的,與在生命裡做選擇以證明這真理的權利。

生命充滿了變化,為了改變,有不同的可能性和選擇。

透過所做的選擇,支持的生命、的愛、和的真理。

背景或環境可能、也許不可能,尊重或支持的本質。


原因在於 : 

是上主之子,而不是環境之子。

正是擁有「自由意志」的這個事實,從環境的禁錮中解放出來。


可以主動改變以使情境與的「愛」相容共處,

也可以選擇不去支持那些否定的「愛」的情境。


即使沒有一個可作的選擇是理想的,

作選擇的這個行為本身就會帶給一種肯定的力量以超越外在的情況,

和一條穿越它們的途徑。


“「自由意志」並不是鼓勵破壞性的、異常的、或無理的行為,

這些行為可以不受一個人的性格、需求、或宇宙律法的影響而被激起。


「自由意志」並不是無意識的放任一切。

「自由意志」在本質上是成為自己、了解自己、

以及依據它們如何恰如其分的擴展和輔助存在的本質,

來選擇生命裡的環境和同伴的權利。


為了使個人都能擁有權利如實的表達他的愛,

並保護自己免於情況的蹂躪,所有的人都同樣的被賜予了「自由意志」。


一個上主的孩子與造物主的關係都是相等的。

沒有任何一個人對於神性擁有優先的關係,

或是在實現神性時有特殊的優勢。


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在凡俗生活的無常艱苦經驗之外,

也沒有任何一個人不是在上主永恆的愛和寬恕的能力之


一個人都是以「天愛」的形象所創造的,

而且,這核心本質即使在最極端險惡的環境下,

仍然是出泥而不染的。


一個人的在有一個神聖的中心,

在那兒他永恆的寶座是有目的的被維持著。

個人都是一個不朽的靈魂,在整個存在裡保有意義深遠的地位。

這些神聖的平等性在們的權利和自由上擁有直接的關聯性。


“還有「不平等」直接影響的權利和自由。

原因在於一個人在他的「不平等」和他的「平等」裡都擁有被尊重的權利。


並非個人在實現他的潛能的過程都有相等的進展。

並非個人都出生於相同的環境,有著相等的健康、財富、或智力。


所有這些還有更多的考量,是個人生活情境的一部分。

這些情況非常真實,即使它們都是可以用努力和心態的改變而被轉。


無論他的情況是什麼,

一個人在他存在的現實裡,都擁有體驗自尊的權利。

認為平等權利只是相同的情況,對權利的平等性會造成最大的損害。

是人,而不是情況,擁有權利


“當布施行善時,藉此以提昇那個人,而不是去侮辱他、使他難堪。

如果只把自己定位在他們之上,你幫的兄弟或姐妹的意義是什麼

情況的不平等是現實的一部分。


但是,認知這些差異並且以愛超越它們,卻是團體所擁有的力量。

最高的合一是尊重「差異性」和「相同性」,並且同等的尊重兩者。


否則,平等的概念會成為遵從的枷鎖,

將會抑制優勢者,並且以嚴苛的要求加諸於弱勢者。

一個人在他可能面對的任何情境裡,都應該擁有體驗自己的價的權利。

他也應該擁有權利從那些與他共享情境的人,獲得感情和生活上的支持。

與志同道合者分享是「自尊」的一種擴展,

這會為集體的福祇生力量。


“為了回報這些基本的權利,只需要避免批判。

無法知道一個人的心世界,外在的表象往往容易使人誤解。

如果想獲得並且保護前兩個基本的權利,

必須清楚的理解第三項權利。


的第三項基本權利 

是去了解、去經驗、和去尊重「天真」的靈性,

 而最重要的,是知道在裡可以找到「天真」。


沒有什麼比批判可以更澈底的破壞對「天真」的理解能力。

「天真」歸於上主,而且存在於個人心的神聖中心。

它經由一種沒有批判與偏見的感知品質而被了解。


在行動與生活的領域裡,只能發現三個「天真」的面向。

一是 : 天真的感知,透過它,所有的誤解都可以被露並且釋放。

第二是 : 天真的心,透過它,上主的目的可以回歸生命。

而最終,所有的天真源自於上主。


如果期望「天真」有任何其它的表達方式,

會因為挫折和失望而不斷的批判,並且無法享受寬容生活的愉悅和滿足。

一個人是否已經知道兒可以找到智慧,最明確的信號是 : 他有幽默感






讀 第十一章 的權利與自由(2)

❤ 感謝 Arthur 翻譯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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